为进一步规范汽车消费金融业务,维护汽车消费金融市场秩序,推动汽车金融业务回归服务本源,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河南省汽车消费金融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反商业贿赂承诺》《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金融业务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22号),省金监局、省金融委、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金融支持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豫金发〔2025〕9号)等法律法规要求,河南省各银行共同声明如下:
我行坚持合规经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合规开展汽车消费金融业务。即日起,汽车消费金融业务对客定价及返佣标准为一年期产品最高“3%返1%”、二年期产品最高“6%返2%”、三年期产品最高“9%返3%”、四年期产品最高“12%返4%”、最长是五年期产品最高“15%返5%”。最高返佣标准包含对厂商、经销商、第三方服务商、劳务外包、业务外包等多方合作机构的返佣总和。杜绝通过宣传费、广告费、场租费等变相提高佣金开展不正当竞争。
针对省外机构异地展业超出上述标准的,我行有义务向总部反映沟通,协调督导整改。共同维护省内汽车消费金融市场,促进汽车消费提升。
我行自觉履行本规范的各项约定,自愿接受行业协会及社会公众的监督,配合开展或接受行业自律检查;自愿积极举报违规行为,配合行业调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特此声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