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客户:根据住建部贯标有关要求,公积金贷款主贷人还款账户必须唯一。建设银行作为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托办理银行,从2018年11月1日起,将默认公积金贷款主贷人的账户为公积金贷款唯一还款账户,具体账号已向您发送短信通知。请您于每月贷款扣款日前在此账户保留足够存款,以免余额不足形成逾期记录。如您需要将唯一还款账户变更为本人名下建行的其他账户,请您于2018年11月1日前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周一至周五前往省直中心办事大厅建设银行柜台办理签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咨询电话:23496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