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通知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是一种比单位活期存款收益高,而又比单位定期存款支取更为灵活的大额存款方式。如果您的企业或单位账户上有大量闲置资金,单位通知存款不仅可以获得相对活期存款较高的利息收入,而且可以满足您随时提取资金的需要。
您在办理单位通知存款时不需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一天或七天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后到期支取。其利率由人民银行规定,一般来说高于单位活期存款,但低于单位定期存款。按照支取时的利率计付利息。
单位通知存款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必须一次存入。我行会为您的企业或单位开具《中国建设银行单位通知存款开户证实书》,证实书仅对存款人证实,不能作为质押和支取存款的权利凭证。
在以下几中情况下:单位通知存款按活期存款利息计息:
●未提前通知银行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利率计息
●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利率计息
●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10万元)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请您携带以下文件到我行对公业务分支机构办理单位通知存款: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或持单位介绍信,在银行开立单位通知存款账户,并预留印鉴。印鉴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名章和财会人员名章。
单位协定存款
如果您的企业或单位在银行账户上经常留有大额资金,您可以与我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以获取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并使得您的资金可随时调度。
如果您已经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且开户期限已满三个月,就可申请办理协定存款。
请您与我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我行就会在您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上开立协定存款账户,这个账户具有结算和协定存款双重功能。您可以约定在结算户需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超过基本存款额度部分的资金,由我行将其自动转入协定存款户,并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算利息。单位协定存款账户的结算户视同一般结算账户管理使用,结算户和协定存款户均不能透支,协定存款户的资金不能直接对外支付。
协定存款账户按季结息,其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协定存款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
资金证明
如果您的企业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有存款账户,同时您需要向第三方证明您的存款情况,我行可为您出具存款证明,证明您的企业在证明日银行营业终了时的存款情况。
我行按您的企业的实际账面的货币种类开具存款证明,不能折算成另一种货币开具存款证明。我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只对您的企业在证明日银行营业终了时的存款真实性负责,对证明日以后的您的账户内存款发生变化不负责任。
存款证明不具备质押、担保作用,不能将《企业存款证明》用做担保、质押之用。
您需在开户银行填写《存款资金证明申请书》,向我行书面提出办理存款证明的申请。申请书须加盖客户预留银行的印鉴。经我行内部审查通过后,请您按规定交纳手续费。我行在验证您企业的存款情况无误后,即为您出具存款证明。
单位定期存款
如果您的企业或单位有大量经常闲置的资金,您可以在存款时与我行约定期限、利率,办理单位定期存款,取得较高的利息收入,但到期后方可支取这部分存款。
凡在中国境内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开户条件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简称存款人)均可在中国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办理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期限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七个档次,在存期内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具体利率参见《本外币存贷款利率表》。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您可在存款时与我行约定是否办理到期自动转存业务,约定后我行会在存款到期时为您办理自动转存。
在我行办理单位定期存款后,我行分支机构为您的企业或单位开具《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证实书仅对您的企业或单位开户进行证实,不能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您企业或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提前支取部分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
开立单位定期存款请您携带以下文件我行对公业务分支机构办理:
●开户申请书,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正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预留印鉴。印鉴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主要负责人印章)和财会人员章。
单位活期存款
如果您的企业或单位有暂时闲置的资金,同时可能随时动用这部分资金,您可以选择到中国建设银行开立单位活期存款账户,将这部分资金存入我行,需要用款时可以随时支取。
单位活期存款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具体利率参见《本外币存贷款利率表》。
根据您的企业或单位的不同需要,我们为您准备了四种不同功能的单位活期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您的企业或单位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如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账户办理。您的企业或单位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如果您需要在我行开立单位活期存款账户,请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之一到我行对公业务分支机构办理即可: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
如果您的企业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可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通过本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请您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之一到我行对公业务分支机构办理一般存款账户:
●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其他结算需要的相关证明
如果您的企业或单位是临时机构、有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或要注册验资,您可到我行开立临时存款账户。通过本账户,您的企业或单位可以办理转账结算,以及国家现金管理规定的现金收付。请您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之一到我行对公业务分支机构办理临时存款账户: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
●当地有权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
如果您的企业或单位有特定用途的资金,如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等,您可到我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请您携带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文件、基本账户存款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之一到我行对公业务分支机构办理临时存款账户:
●经有权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
●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