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行个人贵金属业务2013年春节期间市场安排通知如下: 1.个人实物黄金业务安排 春节期间,2013年2月9日(周六)至2月15日(周五),个人实物黄金业务照常进行。每日上午9:00开始报价,下午4:30停止交易。具体营业时间以当地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2.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安排 春节期间,个人账户贵金属(账户金、银、铂,下同)业务照常,即每周一早7时至周六凌晨4时正常交易,周六凌晨4时至周一早7时休市。休市期间,客户可以继续办理账户贵金属撤单交易。详细安排如下: 2013年2月9日(周六)凌晨4时起,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停止交易。 2013年2月11日(周一)上午7时起,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恢复正常交易,2月16日(周六)凌晨4时起,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停止交易。 2013年2月18日(周一)上午7时起,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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