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省份(按首字拼音排序):
安庆市 蚌埠市 巢湖市 池州市 滁州市 阜阳市 合肥市 淮北市 淮南市 黄山市 六安市 马鞍山市 宿州市 铜陵市 芜湖市 宣城市 亳州市
福州市 龙岩市 南平市 宁德市 莆田市 泉州市 三明市 厦门市 漳州市
白银市 定西市 甘南藏族 嘉峪关市 金昌市 酒泉市 兰州市 临夏回族 陇南地区 陇南市 平凉市 庆阳市 天水市 武威市 张掖市
潮州市 东莞市 佛山市 广州市 河源市 惠州市 江门市 揭阳市 茂名市 梅州市 清远市 汕头市 汕尾市 韶关市 深圳市 阳江市 云浮市 湛江市 肇庆市 中山市 珠海市
百色市 北海市 崇左市 防城港市 桂林市 贵港市 河池市 贺州市 来宾市 柳州市 南宁市 钦州市 梧州市 玉林市
安顺 毕节 贵阳 六盘水 黔东南 黔南 黔西南 铜仁 遵义
白沙黎族 保亭黎族 昌江黎族 澄迈县 定安县 东方市 海口市 乐东黎族 临高县 陵水黎族 南沙群岛 琼海市 琼中黎族 三亚市 屯昌县 万宁市 文昌市 五指山市 西沙群岛 中沙群岛 儋州市
保定市 沧州市 承德市 邯郸市 衡水市 廊坊市 秦皇岛市 石家庄市 唐山市 邢台市 张家口市
安阳市 鹤壁市 焦作市 开封市 洛阳市 南阳市 平顶山市 三门峡市 商丘市 新乡市 信阳市 许昌市 郑州市 周口市 驻马店市 漯河市 濮阳市 济源市
大庆市 大兴安岭 哈尔滨市 鹤岗市 黑河市 鸡西市 佳木斯市 牡丹江市 七台河市 齐齐哈尔 双鸭山市 绥化市 伊春市
鄂州市 恩施州 黄冈市 黄石市 荆门市 荆州市 潜江市 神农架林区 十堰市 随州市 天门市 武汉市 仙桃市 咸宁市 襄阳市 孝感市 宜昌市
常德市 长沙市 郴州市 衡阳市 怀化市 娄底市 邵阳市 湘潭市 湘西 益阳市 永州市 岳阳市 张家界市 株洲市
白城市 白山市 长春市 吉林市 辽源市 四平市 松原市 通化市 延边朝鲜
常州市 淮安市 连云港市 南京市 南通市 苏州市 宿迁市 泰州市 无锡市 徐州市 盐城市 扬州市 镇江市
抚州市 赣州市 吉安市 景德镇市 九江市 南昌市 萍乡市 上饶市 新余市 宜春市 鹰潭市
鞍山市 本溪市 朝阳市 丹东市 抚顺市 阜新市 葫芦岛市 锦州市 辽阳市 盘锦市 沈阳市 铁岭市 营口市 大连市
阿拉善盟 巴彦淖尔 包头市 赤峰市 鄂尔多斯 呼和浩特 呼伦贝尔 通辽市 乌海市 乌兰察布 锡林郭勒 兴安盟
固原市 石嘴山市 吴忠市 银川市 中卫市
果洛藏族 海北藏族 海东地区 海南藏族 海西蒙古 黄南藏族 西宁市 玉树藏族
滨州市 德州市 东营市 菏泽市 济南市 济宁市 聊城市 临沂市 日照市 泰安市 威海市 潍坊市 烟台市 枣庄市 淄博市 青岛市
安康市 宝鸡市 汉中市 商洛市 铜川市 渭南市 西安市 咸阳市 延安市 榆林市
长治市 大同市 晋城市 晋中市 临汾市 吕梁市 朔州市 太原市 忻州市 阳泉市 运城市
阿坝 巴中市 成都市 达州市 德阳市 甘孜 广安市 广元市 乐山市 凉山市 眉山市 绵阳市 南充市 内江市 攀枝花市 遂宁市 雅安市 宜宾市 资阳市 自贡市 泸州市
阿克苏 阿拉尔 阿勒泰 巴音郭楞 博尔塔拉 昌吉回族 哈密 和田 喀什 克拉玛依 克孜勒苏 石河子 塔城 图木舒克 吐鲁番 乌鲁木齐 五家渠 伊犁
阿里 昌都 拉萨 林芝 那曲 日喀则 山南
保山市 楚雄州 大理州 德宏州 迪庆藏族 红河州 昆明市 丽江市 临沧市 怒江州 曲靖市 思茅市 文山州 西双版纳 玉溪市 昭通市
杭州市 宁波市 湖州市 嘉兴市 金华市 丽水市 绍兴市 台州市 温州市 舟山市 衢州市


关于企业账户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30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现就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公告如下:

一、服务标准

(一)账户开立服务

企业申请在我行开立账户,应对所提交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明文件所属人的一致性、开户意愿的真实性及基本存款账户开立的唯一性负责。我行根据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包括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办理账户开立手续并预留签章。我行在提交集中审批备案后,正式启用企业账户。按照监管要求,我行将开户信息通过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开户资料复印件或影像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开立企业账户,客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如已开立基本账户,需携带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非法定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开户手续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经办人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5. 按照规定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账户变更服务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他开户证明文件发生变更时,应向我行提出企业账户变更申请。我行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及证明文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账户变更手续,并变更预留印鉴(如需)。我行在提交集中审批备案后,正式变更企业账户。按照监管要求,我行将账户变更信息通过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账户变更资料复印件或影像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变更企业账户,客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 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非法定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变更手续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经办人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5. 按照规定须提供的其他资料,如须变更的预留印鉴、印鉴卡(客户留存联)等。

(三)账户撤销服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我行提出撤销企业账户的申请:1.企业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2.营业执照注销或者被吊销;3. 与我行约定的其他销户情形发生。企业撤销账户,应与我行核对账户存款余额,并交回印鉴卡(客户留存联)、各种重要空白凭证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我行核对无误后,为符合销户条件的客户办理销户手续。我行在提交集中审批备案后,正式撤销企业账户。按照监管要求,我行将账户撤销信息通过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账户撤销资料复印件或影像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撤销企业账户,客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 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清税证明等);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非法定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账户撤销手续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经办人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 5. 按照规定须提供的其他资料,如应交还的未用支票等重要凭证、印鉴卡(客户留存联)等。

我行对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我行债务的客户账户,有权及时通知客户办理销户(因客户原因致使我行无法通知到客户的,视同已经通知到客户)。客户应自我行发出通知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客户逾期未办理的,视同自愿销户,我行有权将该账户未划转款项列入我行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四)其他账户服务

对于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开户行向其提供重置存款人查询密码、补打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服务。我行根据与客户签订的《账户管理协议》,在企业账户存续期间,按照监管规定对企业开户资格和实名制符合性进行动态复核,并根据客户风险等情况,采取暂停账户非柜面业务、对账户采取只收不付控制、对账户采取不收不付控制等措施。

二、资费标准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服务内容

优惠措施

开户

100元/账户

为客户提供结算账户开立服务,因客户原因造成开户不成功的,已收取的开户费不予退还。

1.单位验资存款账户在开立账户时收取开户费,验资成功转入结算账户,该结算账户免收开户费。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定期存款账户、保证金存款账户免收。

2.工信部、统计局、财政部、发改委四部委口径小微企业信贷客户免收(自2015年6月26日起生效)

账户选号

200元/账户

根据客户申请,在为其开立单位结算账户时,可由客户自行编排账号中的多位数字,方便客户记忆和管理。

工信部、统计局、财政部、发改委四部委口径小微企业信贷客户执行五折优惠(自2015年6月26日起生效)

账户维护

1.账户管理费360元/年/账户,季日均活期存款余额低于1万元(含)的小额账户,按照150元/季/账户收取。

2.不动户维护费(包括不动账户、久悬账户)按600元/年/账户。

3.账户存续期或销户日距上一收费日之间不足一个收费期间的,按一个收费期间收取。不足一个收费期间销户的,所收期间维护费不退还。

为客户提供账户资金收支记录、结计利息、账户年检、信息资料保管等结算账户维护服务。

1.根据客户申请,对其指定的一个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下同)(自2014年8月1日起生效)。客户未申请的,主动对其在本行开立的唯一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自2017年8月1日起生效)

 2.定期存款账户、保证金账户、临时验资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免收。

印鉴变更与挂失

1.账户印鉴挂失:200元/次。

2.账户印鉴变更:50元/次。

为客户提供变更预留印章(含公章、财务专用章或个人名章)及印鉴挂失服务。

因验资户转为基本户而需要变更印鉴的免收。

销户

100元/账户

为客户提供结算账户销户服务,在客户主动申请销户时收取。

1.长期不动户、单位定期存款账户、保证金存款账户、临时验资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资金类专用户免收。

2.工信部、统计局、财政部、发改委四部委口径小微企业信贷客户免收(自2015年6月26日起生效)

其他服务收费标准参考我行对外公示的服务价目表,各地区的费用优惠措施以当地公示为准。

三、办理时限

对于符合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条件的客户,我行原则上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企业账户相关手续;企业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因资料不全或有误或不符合要求、基本户唯一性审批不通过、存在久悬账户等原因,需要客户更新、补充资料或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我行办理时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有疑问,请致电95533或垂询我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