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公告,将自10月10日起,发行总额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的电子式储蓄国债,期限包括三年和五年,发行上限均为200亿元,发行期为10月10日-10月19日。
上述两期国债为今年第九和第10期储蓄国债,10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其中第九期期限三年,票面年利率3.8%;第10期为五年,票面年利率4.17%。
发行公告日至发行开始日前一日,如遇央行调整三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未售出发行额度由财政部收回注销。
提前兑取方面,持有两期国债不满六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六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10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储蓄国债(电子式)是财政部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
来源:路透中文网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