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持有残缺、污损人民币可到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进行兑换。《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三条规定: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